上海财经大学商学院2021年上半年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安排
作者:毕业通检测 发表时间:2021-03-04 17:48:32 浏览次数:868
鉴于目前新冠疫情形势及下学期研究生学位工作时间节点要求,经学院讨论决定取消原定于3月上旬进行的2021年上半年线下预答辩活动,改为线上的硕士学位论文院内评审,具体流程安排如下:
一、院内评审论文
(一)2021年2月19日-24日,院内预审申请。请将院内预审论文提交给导师审核,学生将匿名版论文上传至商学院学位系统(逾期系统关闭视作不参加本次预答辩)。商学院学位系统登陆路径:上财门户-应用中心-教学服务(第2页)-商学院学生中心-学位管理。(注意:论文务必删除学位申请人和导师的所有信息,包括封面及正文中的学号、个人简介和致谢)。
(二)2021年2月25日前,导师登录商学院学位系统。登陆路径:上财门户-应用中心-教学服务(第2页)-商学院教师中心-学位管理-审批-导师审核。对所带学生提交的论文点击确认,确认后方可进入院内评审。如不通过将退回修改,学生可再次提交。逾期系统将关闭,论文无法进入下一环节。
(三)2021年2月26日-3月3日,院内评审由三位专业领域专家(导师除外)进行匿名评审,院内评审第一轮结果分三种:通过、修改后通过、重大修改(修改后再审)。评审专家需登录商学院学位系统,路径:上财门户-应用中心-教学服务(第2页)-商学院教师中心-学位管理-审批-专家评审。
若两位及以上专家认为“通过”,论文则直接进入学术不端诚信检测环节;
若两位及以上专家评审结果为“修改后通过”,则论文需根据专家的意见进行修改,由导师把关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论文参加重合度检测;
若两位及以上专家评审结果为“重大修改”(论文需要做较大修改后提交原评审专家二次评审),则进入第二轮院内评审。第二轮院内评审结果分两种:重大修改通过、重大修改不通过。
评审结果为“重大修改”的学生应在导师的指导下,根据三位评审专家提出的意见修改后提交再审论文,学院将论文再次发送给原三位评审专家,若两位及以上评审人认为“重大修改通过”,则可以进入学术不端诚信检测环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查重版论文。 若两位及以上评审人认为“重大修改不通过”则为论文不通过,延期至少三个月方可再次申请答辩。
院内评审的结果及修改意见将通过院内评审系统第一时间公布给学生及导师,请同学们积极与导师沟通,按照评审专家的修改意见修改论文。
二、学术不端诚信检测
2020年3月11日前,学位论文全文100%进行学术不端诚信检测。院内评审通过的同学,登陆上财门户-我的应用-我的论文-论文查重,选择页面左侧“论文-研究生论文”进入我的论文界面,提交相应申请(录入题目-上传论文(要求为 pdf 格式)-点击提交),文件命名方式为“学号_姓名_专业”。待导师审核通过操作后,进入查重程序。查重结果待教务老师录入教学管理信息系统中后即可查看。对检测结果的处理如下:
重合率不高于论文总字数20%(含)的论文视为通过检测,由导师结合核心章节相似比等情况,负责审查鉴定。不存在学术不端的学位论文可以进入学术论文双盲抽检环节。
重合率高于论文总字数20%但不高于30%(含)的论文,由导师和所在学院负责对学位论文中存在问题性质进行认定,并根据认定结果作出论文检测合格、论文修改后重新检测、重大修改后重新检测的处理意见。修改后重新检测的修改时间不少于一周,重大修改后重新检测的修改时间不少于三个月。重新检测结果达到要求后方可进入学术论文双盲抽检环节。重新检测仍不合格的,经导师和所在院所同意,可在修改论文后申请复检,两次检测时间间隔不少于三个月。论文修改时间计入学习年限,累计学习年限不得超过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
重合率高于论文总字数30%(含)的,延期毕业。应由学院评定分委员会对其是否存在抄袭剽窃行为进行认定,并作出相应处理意见报研究生院备案。对经认定存在抄袭行为的,按照《上海财经大学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启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认定和处理程序进行处理。
三、双盲抽检与送审
3月18日-22日,对于重复率检测通过的硕士学位论文,学校将通过系统后台自动抽取本次通过教育部学位中心平台进行的双盲评审的名单,被抽中的学生将进入上财门户-我的应用-我的论文-研究生论文-论文评阅模块进行申请,并提交论文。
四、提交答辩论文及答辩表格(2021年4月23日前)
1. 在教学管理信息系统中申请答辩、申请学位(否则无法录入答辩分数及结果)
1) 左侧栏“论文”->点击上方“论文答辩”->点击“申请进入”->提交相关信息并上传论文;
2) 左侧栏“毕业与学位”->“申请学位”->点击“提交申请”。
2. 提交纸质版论文
打印装订3本匿名答辩论文班长收齐后交至商学院武东路校区205室。论文必须匿名、无致谢(删除个人及导师信息)。论文 A4纸双面打印,封面为学校指定颜色绿色。请到指定地点印刷:上海财大印刷厂(国定路777号红瓦楼后面车库旁,电话:65904527)
3. 提交研究生申请学位材料
按照要求下载、填写、打印以下表格文件。班长收齐后交至商学院武东路校区205办公室。以下材料(在教学管理系统(申请答辩栏)下载/见附件)请在电脑上填写,A4纸单面打印,所有签名必须手写。
1) S2.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书(一式2份)
注意:自评部分一定要填写
2 ) S3.学位申请书及审核表(一式2份)
注意:照片一定要贴,情况汇报需要填写,本人和导师签名要签,导师关于论文意见要填写,不用装订
3) S4.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表决票及评价标准(一式3份)
注意:题目及姓名要填写
4) S5.论文答辩会议记录(单面打印,1份)
决议书(注意:第2页,在答辩人栏本人一定要手写签名,不用装订)
5) S6.“上海财经大学授予硕士学位基本信息表”1份
注意:基本信息填写完整,照片贴好。
六、论文答辩日期及答辩后注意事项
答辩日期:5月上旬,具体答辩日及分组名单另行通知
答辩通过,10日内将修改后定稿论文带个人及导师签字的5本论文提交至205办公室存档。所有答辩通过的同学必须登录上财教学管理系统,在系统上申请学位(只需点击申请提交即可)并上传论文终稿请导师在系统中审核。(在教学管理信息系统中, 左侧栏“论文” -> 点击上方“终稿论文提交”-> 点击操作-> 提交相关信息并上传论文)
2021年上半年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关键环节工作内容及时间节点
环 节 | 操作流程 | 责任主体 | 时间节点 |
院内评审论文提交上传 | 上财门户-应用中心-教学服务(第2页)-商学院学生中心-学位管理 | 学生 | 2月19日-2月24日 |
导师审核、点击确认同意 | 上财门户-应用中心-教学服务(第2页)-商学院教师中心-学位管理-审批-导师审核 | 导师 | 2月25日前 |
专家第一轮网上评审,录入结果及修改意见 | 上财门户-应用中心-教学服务(第2页)-商学院教师中心-学位管理-审批-专家评审 | 评审专家 | 2月26日-3月7日 |
重大修改论文提交再审论文 | 上财门户-应用中心-教学服务(第2页)-商学院教师中心-学位管理-审批-专家评审 | 学生 | 3月10日前 |
重大修改再审论文导师审核、确认 | 上财门户-应用中心-教学服务(第2页)-商学院教师中心-学位管理-审批-导师审核 | 导师 | 3月11日前 |
第二轮专家评审,录入结果及修改意见 | 上财门户-应用中心-教学服务(第2页)-商学院教师中心-学位管理-审批-专家评审 | 评审专家 | 3月12日前 |
学生上传重复率检测论文 | 上财门户-我的应用-我的论文-论文查重 | 学生 | 3月13日前 |
导师审核重合度检测论文 | 上财门户-我的应用-我的研究生,左侧教学活动-研究生论文,输入学生学号,点击“已申请论文查重” | 导师 | 3月13日前 |
学位论文重复率检测 |
| 研究生院 | 3月17日前 |
盲审论文抽检 | 系统后台自动抽取 | 研究生院 | 3月18日-22日 |
盲审论文送审 | 上财门户-我的应用-我的论文-论文评阅 | 被抽中的学生 | 3月25日前 |
重要事项:
请同学们准备好论文的原始数据和程序(code),学院将对部分论文原始数据进行抽检;
重合率高于论文总字数30%(含)的论文,如构成认定构成抄袭则取消学位;不构成则延期至少半年;
请严格按照时间节点,逾期视作放弃论文答辩。
在此期间,如论文提交困难请随时联系辅导员,学院会及时提供帮助。
希望各位同学积极与导师沟通,最终顺利通过答辩。
上海财经大学商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
2021年1月12日
知网硕博论文检测系统:https://www.biyetong.cn/check/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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