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理工大学电力学院关于2021年上半年毕业研究生学位授予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作者:毕业通检测 发表时间:2021-03-15 15:33:25 浏览次数:659
根据教育部规定,学校研究生院学位办要求《关于2021年上半年毕业研究生学位授予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为切实做好2021年上半年毕业研究生学位授予相关工作,确保学位授予工作有序进行,现对2021年上半年的学位授予相关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一、时间安排(表1:2021年6月9月批次学位授予工作各时间节点安排)
为保障研究生学位授予与就业,学校决定安排学位论文送审、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的时间、方式与流程,在6月份、9月份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议表决学位申请者名单。
硕士:拟在2021年6月、9月申请学位的硕士学位申请人:
1、在“研究生系统”进行学位申请预登记的开始时间分别为:3月22日、6月15日;
2、硕士学位申请人的答辩截止时间分别为:6月8日、9月10日。
3、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表决学位申请后,向学位办公室报送学位材料的截止时间分别为:6月15日、9月15日。
4、学校学位评定委员预计于6月、9月下旬召开会议审议、表决学位申请,并作出授予学位的决定。
二、具体工作安排
1、学位论文预答辩和答辩等工作正常采取线下方式现场进行;答辩相关审批手续采取线下办理。
2、各学院将计划于2021年上半年完成学位论文答辩的学生建立研究生学位申请工作群,相关工作人员负责所有学位申请环节的通知和节点把关。
三、其他事项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学校相关规定,学位申请人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各学院和导师在审核学位申请资格时,须对学位论文中意识形态、学术伦理等方面的内容进行严格审查。
2.论文选题涉及国家秘密项目的学位申请人须在开题前已填写《学位论文定密审批表》并办理定密手续。经审定为涉密论文的学位申请人须严格遵守《华南理工大学涉密学位论文管理暂行规定》,凭学位办公室出具的印刷凭证至指定地点进行学位论文的排版与印刷,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学位论文的评审、答辩及档案归档等。如学位论文不涉及国家秘密但包含不宜公开的内容,学位申请人及其指导教师须于学位论文送审前对学位论文进行去密处理,或通过申请专利等形式对相关技术和方法进行保护。未审定为涉密论文的学位论文中如发生泄密情况,将由学位论文作者及指导教师自行承担损失及相关的法律责任。
3.研究生本人须保证提交的送审、答辩材料真实有效;学院应进行复核,复核不合格者,送审和答辩无效。
4.由于部分表格已更新,凡上述内容涉及的表格材料请登录研究生院网页“学位授予”—“下载专区”下载(网址http://www2.scut.edu.cn/graduate/14774/list.htm),请勿拷贝他人文档,以免使用旧版表格影响学位申请。
表1
2021年6月9月批次学位授予工作各时间节点安排
序号 | 内容 | 时间(6月批次) | 时间(9月批次) | 备注 |
0 | 入QQ群 | 247814830 (非全在职Q群) | 629242696 (非全在职Q群) | 全日制同学不需要加入此Q群 |
1 | 学生:答辩预登记申请(个人系统) | 3月20日—3月28日 | 6月8日—6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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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学院:在系统进行审核 | 3月29日—4月5日 | 6月16—6月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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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公开预答辩 | 4月10日 | 6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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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学生:论文查重、上交送审材料 | 4月11日—4月20日 | 6月20日—6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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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学院:论文送审 | 4月21日—5月25日 | 7月1日—8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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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学生:办理答辩手续 | 5月下旬—6月3日 | 9月1日—9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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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论文答辩截止日期 | 6月8日前 | 9月10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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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答辩后材料上交截止日期 | 6月9日前 | 9月11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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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提交答辩费材料截止日期 | 6月10日前 | 9月11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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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学院学位分委员会审议 | 6月10日—6月14日 | 9月12日—9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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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学院:报送答辩材料到学位办截止日期 | 6月15日前 | 9月15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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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学生:办理离校手续 | 6月下旬—7月初 | 9月下旬—10月中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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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发放学位证书 | 7月中上旬 | 10月底—1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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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发放学位档案 | 9月 | 12月 | 在职非全领取,全日制不需要 |
1、由学生本人用学号和密码(初始密码是学生本人的出生年月后六位)登录研究生系统“师生端”(网址:http://www2.scut.edu.cn/graduate/)进行学位论文答辩预登记申请(注:研究生预答辩登记中的“抽查类型”的选项:全部选择“学院盲审”),未进行学位论文答辩预登记申请的学位申请人,不能参加本次学位论文送审及答辩。
2、学院在系统进行审核。
3、审核通过的同学,按规定的时间要求参加学位论文公开预答辩,具体要求见(附件2)。
4、公开预答辩通过的同学上交学位论文及相关材料办理送审手续,送审前必须要到学校图书馆(五山校区正门口位置)进行学位论文检测查重(除疫情影响外),查重率不能超过20%,查重相关流程见(附件5)。
提交相关送审材料:
①硕士学位论文送审申请表1份;
②学校图书馆对学位论文检测查重报告1份 ;
③电子版论文1份(必须是学位论文的最终定稿版的PDF文件,请将文件名命名为姓名#论文题目#学号.pdf!比如:李XX#一维非弹性粒子系统中的动力学研究#20121021.pdf);
④评审费700元(每份350元,每人送审2份,除加送同学外。对评审费,2014级及之前的在职非全日制硕士需交,其他年级的在职非全和全日制硕士不需要办理此项)。
5、学院领取答辩材料档案袋(学院9号楼223)。
6、组织学位论文送审和返回评阅意见结果。
7、学位论文评审意见返回通过的同学,可办理相关的答辩手续(注:学位论文送审返回的评审意见结果是通过的同学,自行与导师确定答辩具体时间、地点、答辩委员、答辩秘书、记录员,确定后务必在答辩前5个工作日办完所有相关答辩手续,没按通知要求完成办理的同学,此次答辩无效)。
8、进行学位论文答辩。
9、提交答辩费材料
10、答辩的学位论文由学院分会进行审议。
11、学院分会审核通过的同学相关材料报送到学校研究生院学位办审议。
12、答辩通过的同学办理离校手续(全日制硕士和在职非全日制硕士)。
13、发放证书(全日制硕士和在职非全日制硕士)。
14、发放学位档案(在职非全日制硕士)。
特别说明:关于 6月、9月批次答辩申请各环节操作流程在不受疫情防控影响外,按照正常程序完成学位论文
申请答辩工作。
学院联系人:全日制学硕:陈老师 020-87113120 邮箱:slchen@scut.edu.cn
全日制专硕:胡老师 020-87113507 邮箱:lphu@scut.edu.cn
在职非全日制专硕:邹老师 020-87113507 邮箱:ymzou@scu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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